11月11日,《华商报》04版报道了西安有小区暖气费捆绑物业费的情况。报道刊发后,凤城一路的城市锦上小区业主也反映说,“眼看要供暖了,可我们小区物业不允许单独交暖气费,必须捆绑物业费一起交。”
11日,该小区多位业主向华商报反映了同样的情况,均称物业公司将暖气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,大家认为不合理。
业主李女士说,小区由西安经建物业公司管理,是市政集中供暖,暖气费由物业代收。因为觉得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,有的业主拖欠了物业费,这几天去交暖气费时,物业就要求一起交物业费,否则就交不成。当大家质疑捆绑交费时,物业口头上却予以否认。李女士告诉记者,自己的确从去年开始欠物业费,认为物业服务跟不上,比如去年一楼大厅地面塌陷,修了好几个月,严重影响大家通行。“物业费和暖气费是两码事,物业应该依靠提高服务质量来取信业主,而不是拿暖气费作为砝码。”她说。
业主于先生说,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,出现卫生不打扫、垃圾处理不及时等情况,部分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,现在小区开始暖气试水了,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不给试水,也不单独收暖气费。
就此,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业主不能单独交暖气费,这样入不了账,系统过不去。只有物业费和暖气费一起交,系统才能入账。但其同时否认捆绑收费。
随后,记者联系到未央区住建局物业科,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接到了该小区很多业主的投诉,已经与物业公司进行了联系,正在处理当中,最晚12日就有结果。“捆绑收费肯定是不允许的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。
《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物业费的收缴,变相限制业主水电气暖的正常使用及费用缴纳。同时,《〈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〉实施细则》第十六条规定,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收取供暖费不得与水、电、停车、物业费等其他事项捆绑实施。
如果业主遇到物业捆绑收费情况,可向所在区县住建局物业科进行投诉。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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